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
[人事处 2019-03-11]
各学院、各单位:
2019年2月22日,广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外函〔2019〕59号),启动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要求
1、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:高级研究学者:3-6个月,访问学者:3-12个月。
2、申报对象: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,原则上从取得2019年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中选派,详见yd云顶欢迎您〔2018〕212号文。
3、选拔分为三级,即学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;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,组织初审,确定推荐名单;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、确定录取名单。
4、时间安排。4月1-8日: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,4月8日前:人事处受理材料,7月:公布录取结果;9月起:语言培训,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。
5、选派专业、选拔条件和要求、资助经费、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粤教外函〔2019〕59号及附件2、3、4、5。
二、受理申请
1、请需要申请且符合条件的老师于4月1-8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报名,并于4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(含单位推荐意见表)送人事处团队科(报送地址:石牌校区行政楼603房)。
2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,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4。请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网上资料和纸质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人事处团队科:文老师,联系电话:020-85211059,材料报送地址: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房,联系邮箱:346243707@qq.com
附件:
1、粤教外函〔2019〕59号
2、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3、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
4、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
5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
6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
7、单位推荐意见表
人事处
2019年3月11日
附件2: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