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佛山市2020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招标公告
[社科处 2020-03-17]
各有关单位:
接佛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,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精神,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,根据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现启动佛山市2020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公告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,结合省市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深入研究佛山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,深入总结佛山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,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、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,为佛山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,引领示范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,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课题设置
1.佛山市社科规划2020年度课题设置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青年项目、共建项目。
2.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从公告项目选题(见附件)中挑选。
3.青年项目和共建项目的申报不受本公告项目选题限制,需自行设计选题,但必须遵循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规律。应用研究课题应以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,注重实用性、可操作性和对策性的研究课题。基础研究课题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,以及前沿性、创新性的研究课题。
4.本年度设重大项目5项(每项资助5万元),重点项目15项(每项资助2万元),青年项目35项(每项资助1万元), 共建项目若干项。具体项目数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酌情调节。
5.为增强研究的应用性、针对性,申报重大项目的,在通过专家评审后,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课题论证会。
三、申报要求和办法
1.重大项目申请人(或项目负责人)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机关、企业工作人员可不受此限制),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;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条件。
所有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项目的实施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请。
每个项目负责人,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。
经专家评审,不能获得青年项目立项的,其项目申报符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经申请人同意可择优转为共建项目。
在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出现空缺时(无人申报或达不到立项要求),在总量控制下,经专家评审,可从紧扣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申报项目中调剂立项。
2.申请人可从http://218.13.22.109:8080/登入,或从“佛山社科理论网”(www.fsskll.org.cn)点击“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”链接进入,并根据公告要求在线填写申报(在线申报时请申报人做好数据备份工作)。申报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,业务联系人:曹小姐0757—83033715;网络技术服务:黄工,13703067800。
3.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(含党校)需按公告规定进行审核,签署意见,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。其他单位申报人直接在线申报(单位列表中若没有您的单位,请选择“其他单位”),由市社科联进行审核。
4.经评审结束和公示后,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(正反面打印)并附电子版各1份。各单位盖章后,按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“经济类、社会管理类、教育法学文化类”顺序整理后,统一报市社科联,再由市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《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》。
5.网上申报受理时间:2020年3月16日起至 2020年4月16日(4月17日为校内审核时间),逾期不再受理申报。
四、评审、立项与管理
1.佛山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按学科分类甄选相应专家,采用专家个人独立匿名评审。评审结果经审议、公示等程序,正式公布。
2.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。申请延迟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(本年度项目最迟2021年3月底前完成结项),否则作撤项处理,并追缴前期的资助资金。
3.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佛山市2019年被评定为不合格(撤项)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此次项目。
2.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及时将本公告通知到所属院系和个人,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。
联系人:邱玲,联系电话:13590688600
附件:佛山市2020年度社科规划项目“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”选题
拟稿:邱玲 | 审核:张宏宝